學雜費調整理由、計算方法
【學雜費調整理由】
一、現行(103)年學雜費收費標準之說明
本校現行各學制學雜費收取標準如表一所示,在大學部部分:人文及管理學院每學期22,270元、工學院25,660元、生物資源學院25,450元、電機資訊學院25,660元;在研究所部分:人文及管理學院每學期22,980元、工學院25,140元、生物資源學院24,690元、電機資訊學院25,140元。
表一、本國籍生、僑生(含港澳生)、99學年度前已入學之外國學生收費標準
學院 學制 |
人文及管理學院 |
工學院 |
生物資源學院 |
電機資訊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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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學制學士班 |
學費 |
15,499 |
15,644 |
15,651 |
15,644 |
|
雜費 |
6,771 |
10,016 |
9,799 |
10,016 |
||
合計 |
22,270 |
25,660 |
25,450 |
25,660 |
||
進修學士班 |
學分學雜費 |
912 |
912 |
912 |
912 |
|
合計 |
912*學分數 |
912*學分數 |
912*學分數 |
912*學分數 |
||
碩博士班 |
學雜費 |
22,980 |
25,140 |
24,690 |
25,140 |
|
合計 |
碩博士班前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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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基數 |
10,740 |
12,900 |
12,450 |
1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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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碩博士班第三年起至畢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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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 |
學雜費基數 |
(EMBA)14,000 |
10,740 |
12,900 |
12,450 |
12,900 |
學分費 |
6,000 |
5,500 |
4,500 |
4,500 |
4,500 |
|
合計 |
14000+ |
10740+ |
12900+ |
12450+ |
12900+ |
※ 大學日間部延修生每一學分學雜費為912元(學費684元、雜費228元),若補修學分數在9(含)學分以下者,僅收取學分費;0學分者以上課時數計列。超過10(含)學分者,按全額標準收費。
※ 進修學士班(四技進修部、進修學士班)每一學分學雜費為912元(學費684元、雜費228元),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收取學分費;0學分者以上課時數計列。
※ 碩博士班前二年收取學雜費(含基本學分費)不另收學分費;而第三年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學雜費(基數)63﹪為學費,37﹪為雜費)。
※ 碩士在職專班在學期間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學分費則按每學期所修學分數收取;0學分者以上課時數計列(學雜費基數63﹪為學費,37﹪為雜費)。前二年學雜費收取方式採預收制,即註冊時除收取學雜費基數外,另預收六時數之學分費;第三年起註冊時僅收取學雜費基數,另於加退選結束後再予收取學分費(依其每學期所修學分收取學分費;0學分者以上課時數計列)。
※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修習大學部課程者,依推廣教育學分班大學部學分費收取標準每學分費以1000元計算;修習碩士班課程者,依推廣教育學分班碩士(專)班學分費收取標準每一學分費以4500元計算。本校學生選修碩士在職專班課程,EMBA碩專班每一學分費為6000元,其他碩專班每一學分費為4500元。
※ 外校學生至本校校際選課,學士班學分學雜費為912元,碩博士班為1500元;碩士在職專班課程,EMBA碩專班學分費為6000元,其他碩專班學分費為4500元。
表二、100學年度起入學之外國學生及大陸學生收費標準
學院 學制 |
人文及管理學院 |
工學院 |
生物資源學院 |
電機資訊學院 |
|
外國學生學士班 |
學費 |
27,020 |
26,100 |
29,100 |
26,100 |
雜費 |
11,580 |
17,400 |
19,400 |
17,400 |
|
合計 |
38,600 |
43,500 |
48,500 |
43,500 |
|
外國學生碩博士班 |
學費 |
23,499 |
28,035 |
27,153 |
28,035 |
雜費 |
13,801 |
16,465 |
15,947 |
16,465 |
|
合計 |
37,300 |
44,500 |
43,100 |
44,500 |
|
大陸學生學士班 |
學雜費 |
46,091 |
52,668 |
53,183 |
52,668 |
大陸學生碩士班 |
學雜費 |
47,276 |
52,994 |
52,679 |
52,994 |
※ 外國學生碩博士班及大陸學生碩士班在學期間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至其畢業止。
※ 大陸學生學碩士班學雜費63﹪為學費,37﹪為雜費。
由於本校最近一次調整學雜費時間為民國九十一學年度,距本(103)學年度已歷12年,因此與其他公立大學相比實屬偏低,各國立大學學雜費收費標準,詳參表三。
表三、103學年度國立大學校院學雜費收費標準一覽表
二、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節節高升
如圖一,行政院主計處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
92年至103年物價上漲率=(104.85-89.07)/89.07×100%=17.72%,直接影響學校營運成本。
圖一、最近三十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擷自行政院主計處網站)
三、教師鐘點費自103學年度起調高16%
依86年至102年基本工資調整幅度及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教育部自103學年起,已將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調整16%以上,詳如表四。
表四、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表(單位:元)
職級 |
(103學年起適用) |
(102學年以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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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 |
夜間 |
日間 |
夜間 |
|
教授 |
925 |
965 |
795 |
830 |
副教授 |
795 |
825 |
685 |
710 |
助理教授 |
735 |
775 |
630 |
665 |
講師 |
670 |
715 |
575 |
615 |
平均 |
781.25 |
820 |
671.25 |
705 |
四、各項薪資結構陸續調整
基本工資調高、公務人員調薪等薪資調整在在增加學校業務成本,僅工讀生薪資就從96年的66元調整至今年7月的120元(表五),調整幅度達81.82%。
表五、歷年工讀金調整概況表
調整年度 |
96以前 |
96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調整後金額 |
66元 |
95元 |
98元 |
103元 |
109元 |
115元 |
120元 |
五、103年度學校及各學院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
由表六,每生教學成本近18萬,學雜費佔每生教學成本比例皆未超過29%。
表六、103年度學校及各學院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比例
單位:新台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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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全校 |
工學院 |
電資學院 |
生資學院 |
人管學院 |
教學成本 |
993,477,985 |
322,448,499 |
222,106,502 |
314,053,875 |
134,869,109 |
註冊人數 |
5,531 |
1,798 |
1,234 |
1,748 |
751 |
每生單位成本 (B) |
179,620 |
179,337 |
179,989 |
179,665 |
179,586 |
學雜費標準(一年) (A) |
49,520 |
51,320 |
51,320 |
50,900 |
44,540 |
學雜費標準占平均每生教學成本 (C)=(A)/(B) |
27.57% |
28.62% |
28.51% |
28.33% |
24.80% |
六、本校財務營運結構
近五年學校營運收支餘絀決算情形,詳參表七,短絀明顯擴大中。
表七、宜蘭大學歷年收支餘絀決算表 (單位:新台幣元)
【學雜費計算方法】
一、財務趨勢
若以圖二及圖三決算數作趨勢預估,104年短絀數將達9,500萬以上,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宜再加強。
圖二、本校各年度業務收支決算圖
圖三、本校各年度餘絀決算圖
二、調整方式及幅度
若104年本校依然維持成長趨勢,以歷年最保守二年趨勢預估104年業務短絀亦將達9,500萬以上,若完全由學雜費收入弭補,則學雜費調整幅度將達40%以上,實不可行。因此建議本校未來發展應在收支規模小幅成長下追求質的提升,並依教育部規定調整學雜費,各項學雜費之調整規劃如下:
- 進修學士班學分學雜費(日間學制大學延修生及暑修學生之學分學雜費比照)擬調漲20.61%,由現行之912元調整至1,100元。
- 本校碩博士班之學雜費建議調漲2.86%,如表八-1及表八-2。
表八-1、本校各學院碩博士班學雜費調整幅度(碩博士班前二年)
學院別
103學年度
學雜費調整額度
104學年度
預定學雜費人管學院
22,980
657
23,637
工學院
25,140
719
25,859
生資學院
24,690
706
25,396
電資學院
25,140
719
25,859
平均值
700
表八-2、本校各學院碩博士班學雜費基數調整幅度(碩博士班第三年起至畢業止)
學院別
103學年度
學雜費基數調整額度
104學年度
預定學雜費基數人管學院
10,740
307
11,047
工學院
12,900
369
13,269
生資學院
12,450
356
12,806
電資學院
12,900
369
13,269
平均值
350
- 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之學雜費依教育部公告之調幅上限2.5% 進行調整,各學院調整額度如表九:
表九、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學雜費調整幅度
學院別 |
103學年度 |
調整額度 |
104學年度 |
人管學院 |
22,270 |
557 |
22,827 |
工學院 |
25,660 |
642 |
26,302 |
生資學院 |
25,450 |
636 |
26,086 |
電資學院 |
25,660 |
642 |
26,302 |
平均值 |
|
619 |
|
三、調整後的財務預估
教育部104年5月4日臺教高(一)字第1040056874號函示:104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1.89%,其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調幅援例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計算,經核算104學年度調幅上限為2.5%,前述三項學雜費調整預估增加收入如以下說明:
- 進修學士班學分學雜費(日間學制大學延修生及暑修學生之學分學雜費比照)擬調漲20.61%,由現行之912元調整至1,100元,估計年增收4,200,000。
- 本校碩博士班之學雜費建議調漲2.86%(即各院平均調幅700元),因大多數研究生皆具資格申請碩博士生獎勵入學學雜費減免,估計年僅增收435,400元。
- 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之學雜費建議依教育部公告之調幅(估計為2.5%)調整,估計年增收4,600,000元。
綜上所述,本校104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若獲通過核定,全案預估未來每年可增收9,235,400元,以104年為例約可彌平估計短絀數10%。